一、评选目的
根据余杭区教育局《关于评选余杭区第十三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的通知》、《关于开展余杭区第1~6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关于评选余杭区第六批中小学、幼儿园名教师的通知》、《关于开展余杭区第1~6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旨在鼓励教师爱岗敬业,积极自觉钻研教学业务,努力造就一大批教育教学骨干,促进我校基础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积极发挥我校名优教师带头辐射作用,全面促进名优教师的业务素质。
二、评选对象
第十三批骨干教师:符合条件的我校在职在编教师
第一~三批名优教师:刘伟慧
第一~六和第十批骨干教师:沈伟燕、章月芳、王晓燕、俞高娟
三、考核小组:
组长:冯建明
组员:姚永梅、郭建女、吴江、沈伟燕、张建农、赵琰
如遇本人评选,则回避。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一)第十三批骨干教师推荐
1.成立学校骨干教师及名优教师复评考核小组;负责骨干教师评比及复评的宣传、文件解读工作和具体考核工作。(6月12日~6月16日)
2.教师个人申报,有意向的教师对照文件要求整理相关材料上报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交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核细则、推荐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6月19日放学前)
3.学校初评,对照文件审核报名教师的上报材料,并按要求开展教学实践及业务考核评比工作。(6月20日)
4.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师德调查和民意测评。(6月23日)
5.根据学校骨干教师评比综合考核细则评分进行排名,确定推荐名单。(6月24日前)
6.公示推荐名单。(6月25日~27日)
7.上报骨干教师资料到临平辅导站。(6月30日前)
(二)第一~六和第十批骨干教师及名教师复核
1.相关教师对照文件准备材料和自查,提交复核需要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复核综合考核细则、复核申报表及证书复印件)(6月20日放学前)
2.考核组对照文件审核上报材料。(6月20日~23日)
3.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师德调查和民意测评。(6月24日~25日)
4.公示申报复核名单。(6月25日~27日)
5.上报骨干教师复核材料到区教研室(6月30日前)
注:1.考核总得分由实践考查、实绩核实、师德调查、民意测评等方面组成。
2.考核细则上与上级级文件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3.未尽事宜,由考评小组商议决定。
双林小学名优教师考核小组
2014年6月15日
关于评选余杭区第十三批中小学、幼儿园
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为不断壮大我区名优教师队伍,提升余杭教育“软实力”,适应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求,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名优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余教〔2014〕4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余杭区第十三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学院、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教育辅导站)和教科所的在职专任教师、教研员和教科员。评选名额250名。
二、评选条件
符合《余杭区级名优教师评选实施细则》(余教〔2014〕47号)中有关评选条件的对象。
三、评选程序
评选按照申报、推荐、考试(教育理论、学科知识、教学设计)、考核(听课、调查)的程序进行择优选拔,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学校初评(2014年6月30日前)。
1.教师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也可以学校组织推荐。填写《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申请推荐表》。
2.各学校(单位)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其师德表现、教学质量等综合因素,结合民主测评情况,集体研究产生推荐候选人名单,推荐时要适当考虑学科平衡,在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名单,并填写《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学校推荐汇总表》。
3.上报材料注意事项:推荐名单请各学校(单位)根据被推荐教师综合情况排序;填写《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学校推荐汇总表》时请不要改变原“Excel”电子表格格式;普高、职高学校和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直接将相关材料报区教研室办公室403室,其他学校(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到所在学区的辅导站,请各教育辅导站按初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科汇总后,报送区教研室办公室403室。
(二)组织考评,综合评议(2014年10月15日前)。
1. 2014年8月底左右,举行以教育教学理论、教学设计、学科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教学能力书面测试”。其中普高、初中文化课教师(具体学科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必须参加暑期前后的“余杭区中学教师解题能力测评活动”,并以此成绩作为“教育教学能力书面测试”成绩。
2. 2014年10月15日前,由区教研室组织考核组对被确定为“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核”对象的教师,按《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全面考核。
(三)发文命名,颁发证书(2014年11月1日前)。
评审委员会按照考评情况(“教学能力理论书面测试”成绩占30%,“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核”占70%)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入选名单,提交区教育局党委讨论同意,并在余杭教育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下发文件公布认定名单,颁发相应证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核细则》(附件1)一式二份。
2.《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申请推荐表》(附件2)一式二份。
3.《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学校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份。
4.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各类荣誉称号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须经学校验证)。
5.课题立项、论文获奖和发表文章等复印件各一份(须经学校验证)。
6.研讨课或观摩课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须经学校验证)。
7.教学质量证明(2010、2011和2012三个学年期末测试所任教学科的学生成绩及平行班(或年级组)成绩)一份(须经学校验证)。
8.其他能证明实绩和荣誉的证件复印件(须经学校验证)。
报送时请按以上顺序要求整理纸质材料;附件3的《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学校推荐汇总表》以学校为单位除报送纸质表外,还需报送“Excel”电子表格。
附件:1.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核细则
2.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推荐表
3.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学校推荐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4年6月4日
附件1:
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核细则
学校 姓名 学科
项目 | 权重 | 考 评 内 容 | 自评 | 学校 | 学科组或辅导站 | 终评组 | |||||
情况记载 | 得分 | 情况记载 | 得分 | 情况记载 | 得分 | 情况记载 | 得分 | ||||
1.师德师风建设 | 10分 | 热爱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师德师风。体罚或有偿家教(有一票否决);民意测评优良率达85%及以上得10分,其余酌情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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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基础水平 | 5分 |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内,始终担任学科课堂教学,教学课时量足,并与所申报的学科相符;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其中近五年至少有1年为优秀级或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各类先进1项。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必须已被评为区教坛新秀。学历、任教学科、先进和35周岁以下是区教坛新秀,有一项不达标一票否决,均达标得5分;近五年有二个优秀或有二个先进加1分、有三个及以上优秀或三个及以上先进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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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教学常规 | 5分 |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自觉执行教学常规。近3年来备课齐全,课堂教学经验丰富,能精心设计和选择练习作业,作业批改正确、及时。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所任班级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负责团队或社团管理工作的德育教师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团队组织气氛良好。担任体育、艺术、科技竞赛辅导活动指导的教师自身专长明显,指导成绩突出。近三年备课,符合得2分,特别优秀加1-2分,较差扣1-2分);本学期学生作业,符合得3分。特别优秀加1-2分,较差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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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能力水平 | 教学实绩 | 30分 | 积极参加校本教研,主动承担研究课,在学校及以上范围内起到教学示范作用。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科教学质量居同学科领先水平;体育、艺术、科技竞赛辅导活动指导的教师,学生竞赛活动在区级及以上获奖。学科教学质量居学校中上水平或有区级及以上获奖,符合得30分。名列前茅加1-5分,中等偏下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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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 | 5分 | 近3年中(2011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承担过校级及以上研讨或观摩课3节及以上(其中高中教师必须承担过区级及以上研究课或观摩课1节及以上)。公开课,达标得5分,近三年学区及以上公开课每多一节加1分最多不超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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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 | 20分 | 教学目标明确并达到;教学内容难易适度;教学方法适当;师生积极性高;能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意发展学生的智力;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按学科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满分20分,其余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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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科研能力 | 20分 | 有较强的科研意识,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近3年中(2011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有校级及以上立项课题(负责人或执笔人),有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区学会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市学会论文三奖及以上、市区专题论文、教科研论文合格及以上、省市“三项教学评比”合格论文及以上;教研、教科人员必须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3年以上,近3年中,有教育教学论文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区级教学专题、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市级教学专题、教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近三年有课题,符合得10分,有区、市、省立项课题分别加1、2、3分(不可累计最多加3分);论文发表或获奖,符合得10分,获奖区级学会一等奖或搞一个档次加1分、省市级发表或获二等奖及以上加3分,不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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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培养指导教师 | 5分 | 有培养、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20节,帮助被指导教师制定成长计划,使被指导教师在学科成绩、教学竞赛、教育科研或论文交流等学术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有明确的培养对象、有行动、有提高,符合得5分。表现较好加1-2分,表现较差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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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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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申请推荐表
学校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工作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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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任 学科 |
| 职务 |
| 职称 |
| 最高学历 |
| 申报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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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教 学科 成绩 | 近三年度 | 所任班级 | 学科 | 平均分 | 年级平均分 | 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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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测评 情况 | 参加人数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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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情况(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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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教师 对象 及其 成效(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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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及 立项级别(时间) (近三年) | 立项时间 | 课题名称 | 立项编号 | 立项单位(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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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成果、论文情况(时间) (近三年) | 时间 | 成果、论文名称 | 发表刊物或获奖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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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从最高级别综合性荣誉排列) (近五年) | 时间 | 荣誉称号 | 颁布单位(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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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 意见 |
校长签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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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站考核意见 |
站长签名 公章 | |||||||||||||||||||||||||||||||||
学科组考核意见 |
组长签名 | |||||||||||||||||||||||||||||||||
评委会终评意见 |
主任签名 公章 | |||||||||||||||||||||||||||||||||
教育局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
关于开展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中小学、
幼儿园骨干教师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为进一步健全名优教师成长激励机制,鼓励名优教师持续钻研业务,不断超越自我,壮大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名优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余教〔2014〕4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余杭区教育局认定的第1~6和第10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4(调出本系统的除外)。
二、复核要求
符合《余杭区级名优教师复核实施细则》(余教〔2014〕47号)中有关条件的对象。具有多重名优教师荣誉称号的,原则上按最高荣誉称号标准进行复核。
三、复核程序
复核按自主申报、逐级审核、组织考评、综合评议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报,学校审核(2014年6月30日前)
1.教师个人对照复核条件,符合要求者,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骨干师复核申报表》。
2.各学校(单位)在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其师德表现、教学质量等综合因素,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全校教师参加),集体研究产生名单,在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材料报送要求”报送区教研室办公室403室。
(二)组织考评,综合评议(2014年7月10日前)
1.区名优教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参加复核教师的上报材料对照复核要求审议,并进行必要的实地抽查性考核。
2.区名优教师评审委员会根据复核审议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复核认定名单,提交区教育局党委讨论同意后,下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骨干教师复核综合考核细则》(附件1)一份。
2.《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骨干教师复核申报表》(附件2)一份。
3.《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骨干教师复核学校汇总表》(附件3)一份。
4.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各类荣誉称号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须经学校验证)。
5.课题立项、论文获奖和发表文章等复印件各一份(须经学校验证)。
6.研讨课或观摩课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须经学校验证)。
7.教学质量证明(2012、2011、2010三个学年期末测试所任教学科的学生成绩及平行班(或年级组)成绩)。
8.教学常规落实情况的汇报一份及其他能证明实绩和荣誉的证件复印件。
报送时请按以上顺序要求整理纸质材料;附件3的《余杭区第1~6和10批骨干教师复核学校汇总表》以学校为单位除报送纸质表外,还需报送“Excel”电子表格。
附件:1.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骨干教师复核综合考核细则
2.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骨干教师复核申报表
3.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骨干教师复核学校汇总表
4.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骨干教师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4年6月4日
附件1:
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骨干教师复核综合考核细则
学校 姓名 学科
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自评 | 学校 | 学科组或辅导站 | 终评组 |
情况记载 | 情况记载 | 情况记载 | 情况记载 | ||
1.师德师风建设
| 热爱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师德师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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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基础水平
| 始终担任学科课堂教学,教学课时量足,并与所申报复核的学科相符;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每学年至少研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撰写读书笔记。每学年向学校提交一份教学常规落实的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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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教学常规 |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自觉执行教学常规。备课齐全,课堂教学经验丰富,能精心设计和选择练习作业,作业批改正确、及时。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所任班级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负责团队或社团管理工作的德育教师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团队组织气氛良好。担任体育、艺术、科技竞赛辅导活动指导的教师自身专长明显,指导成绩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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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能力水平 | 积极参加校本教研,主动承担研究课,在学校及以上范围内起到教学示范作用。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科教学质量居同学科领先水平;体育、艺术、科技竞赛辅导活动指导的教师,学生竞赛活动在区级及以上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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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09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承担过校级及以上研讨或观摩课3节及以上(其中高中教师必须承担过区级及以上研究课或观摩课1节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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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科研能力 | 有较强的科研意识,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近5年内(2009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有校级及以上立项课题(负责人或执笔人),有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区学会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市学会论文三奖及以上、市区专题论文、教科研论文合格及以上、省市“三项教学评比”合格论文及以上;教研、教科人员在近5年内,有教育教学论文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区级教学专题、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市级教学专题、教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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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培养指导教师
| 有计划、有目标的指导校内外1—5名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20节,帮助被指导教师制定成长计划,使被指导教师在学科成绩、教学竞赛、教育科研或论文交流等学术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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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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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骨干教师复核申报表
学校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工作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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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任 学科 |
| 职务 |
| 职称 |
| 最高学历 |
| 所获荣誉称号的批次 | 第 批 | |||||||||||||||||||||||||
所教 学科 成绩 | 近三年度 | 所任班级 | 学科 | 平均分 | 年级平均分 | 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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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测评 情况 | 参加人数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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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情况(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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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教师 对象 及其 成效(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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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及 立项级别(时间) (近五年) | 立项时间 | 课题名称 | 立项编号 | 立项单位(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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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成果、论文情况(时间) (近五年) | 时间 | 成果、论文名称 | 发表刊物或获奖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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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从最高级别综合性荣誉排列) (近五年) | 时间 | 荣誉称号 | 颁布单位(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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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意见 |
校长签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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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组考核意见 |
组长签名 | |||||||||||||||||||||||||||||||||
评委会审核意见 |
主任签名 公章 | |||||||||||||||||||||||||||||||||
教育局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
附件3:
余杭区第1~6批和第10批骨干教师复核学校汇总表
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年月 | 所任学科 | 所获荣誉称号的批次 | 职务 | 职称 | 最高学历 | 普通话等级 | 计算机等级 | 公开课情况 | 课题立项情况 | 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 | 荣誉称号 | 民主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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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填写时请不要改变原“Excel”电子表格格式。
附件3:
余杭区第十三批骨干教师评选学校推荐汇总表
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年月 | 所任学科 | 职务 | 职称 | 最高学历 | 普通话等级 | 计算机等级 | 公开课情况 | 课题立项情况 | 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 | 荣誉称号 | 民主测评 | 学校排序x/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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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填写时请不要改变原“Excel”电子表格格式。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人才办,许玲娣同志。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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