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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义务段教学质量抽测实施规范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6/30 14:22:57   阅读:2678次  打印本页

(试行)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域性学科“统测”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414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减负工作,经研讨决定,制订《余杭区义务段教学质量抽测实施规范(试行)》,具体如下:

一、抽测对象及抽取办法:

1.抽测面向所有余杭区义务段学校的四至八年级在读学生。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科抽测。

2.各校以自然班为单位,分班级对学生进行编号。教育局根据编号,小学按班级学生数的20%,初中按班级学生数的30%进行抽取。若整个年级按比例抽取的学生数少于30人,补抽至30人。

二、抽测次数及时间:

每年安排一次全区抽测,统一定于每学年的第二学期。

三、抽测内容及科目:

抽测内容严格控制在本学科课程标准要求范围内。其中四、五年级抽测科目不超过2门(含2门),六、七、八年级抽测科目不超过4门(含4门)。

四、抽测前准备工作:

(一)上报材料

抽测前1个月左右,教研室发布通知,公布所需上报材料,含“试卷征订”、“学生信息”、“阅卷教师信息”等。所有上报材料教研室均有统一要求,各项信息均需按要求输入,特别表头不得更改,信息内容必须与表头一致。

1.试卷征订:

⑴各校征订单交所属辅导站,由辅导站整理汇总后报教研室。

⑵各校按学生数量及备用量征订。所有试卷除教务处留档外,建议学校引导教研组、学科教师对本学科试卷收集、整理。

2.学生信息:

所有在本校就读学生名单都需上报。下发名单中缺少的学生请添加至相应班级,备注栏内注释。

以自然班为单位,在“班内序号”栏按1、2、3……顺序进行连续编号。每个班级均独立编号,均从“1”开始。

⑶对多校区学校,务必在“班级”栏内在原班级名称后添加“(××)”来具体说明所在校区。

特殊儿童请在“非常态”栏内进行正确选择,由教研室核对。

3.阅卷教师信息:

⑴学校所有四~九年级的文化科教师均需上报,相关信息按“阅卷教师信息表”要求填写。

⑵教师有特殊情况(如孕期、哺乳期、女50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等)不适宜参加阅卷活动的请在备注中予以注明。

⑶具体参加名单由教研室按需落实并公布。

⑷原则上公布名单内阅卷教师均需参加阅卷工作。特殊情况可由其他年级同学科教师替换并报相关教研员。如确实需要请假的一律由学校向教研室办公室申请、备案,教研室将作统一答复。

(二)其他准备:

1.校级抽测工作组

各辅导站负责为片内学校成立抽测工作组(含主考、副主考、考务工作人员及监考教师),将到外校监考的教师名单、地点、时间等通知到相关学校。

每个考点配备主考、副主考各一名,其中主考由外校教师担任,副主考由本校(或分管校长)担任。考前准备由副主考统一安排,考试当天由主考、副主考协同组织,其中主考为第一责任人。

每个考点配备考务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协助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协助抽测当天的学生组织、试卷分班及回收检验、流动等工作。

每个抽测试场配备2名监考教师,其中一名必须为外校教师。负责学生身份核对、施考过程及试卷回收等工作。

2.抽测试场

⑴所有抽测试场必须安排在标准教室。同一学校(校区)内同年级学生按每个试场30人进行统一编排。对抽测学生数间于30~35人之间的,可适当扩充。

⑵试场数、各试场座位数等由教研室统一提供,学校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场按单人单桌准备,注意适当拉开距离;每张学生桌子左上角贴好桌贴(座位号)。座位号为“1”的桌帖示例如下:

座位号:

1

具体每位参加抽测的学生座位号,见下发“抽测学生名单”。

3.试卷保管室

各校(校区)需配备试卷保管室,用于存放试卷。保管室实行双锁双人制,钥匙由主考、副主考分别保管。

4.学生有效证件

所有可能抽测的四至八年级学生均需准备好有效证件,并凭有效证件方可进入试场。有效证件是抽测学生身份证明的唯一凭证,必须具有照片、姓名等有效信息,如学生证、市民卡、身份证、学籍证明等。

5.病假学生证明

病假学生需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且需在抽测名单拆封前提供给主考。名单公布后,提供的所有证明均视无效。

五、考务管理

1.启封抽测名单前,副主考确认是否有病假学生证明。对提供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的由主考登记并保管。

2.第一场考前40分钟,由主考、副主考共同检查试卷及抽测名单密封完整性,无误后取出第一场考试用卷及名单,并当众打开抽测名单,考务工作人员组织相关学生参加。未到学生以缺考处理,一律不用其他学生替换

3.第一场考前15分钟,有序安排学生进入抽测试场。其中外校监考教师在教室门口将学生本人与有效证件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进场,本校监考教师按名单上座位号引导学生进入指定位置。入场完成后,指导学生填写完整信息。

4.缺考学生信息由监考教师填写在密封线内指定位置。考试结束时,按座位号与其它试卷一起装订。

5.每场考试结束,监考教师根据座位号大小,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交考务组检查无误后装袋密封,由主考、副主考存放保密室后加双锁保管。

6.参加抽测学生的所有科目考试都在同一抽测试场进行。

7.各校必须对参与抽测活动的相关人员进行考务培训,严格遵守抽测统一安排时间,严明考场纪律。

8.考试过程如有异常情况,在不影响抽测活动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做好备案并及时上报辅导站,等待处理意见。

六、试卷领取及保管

1.试卷统一由教研室送至各辅导站。各校于第一场开考前2小时至辅导站领取。距离较远的,由辅导站安排可提前领取。

2.抽测科目在抽测结束前,由教研室通知各辅导站。各校根据辅导站要求将抽测学生的抽测科目试卷送至指定地点。

3.试卷需专人保管,谨防泄密。试卷在谁手上,试卷安全由谁负责。

七、阅卷

1.抽测阅卷:抽测试卷的阅卷由教研室统一安排。其他试卷的阅卷工作由学校自行安排。

2.阅卷工作安排于考试最后一天通知至辅导站。阅卷安排在最后一场考试结束的次日。

八、成绩分析

所有考试数据信息均归教育局所有,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未经许可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相关数据。

1.各阅卷点完成阅卷工作后及时上报教研室。

2.教研室在数据汇总后的第一时间将抽测试卷的原始成绩发至各辅导站。

3.随班就读特殊儿童、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学生不记录统计。其他缺考学生按零分录入。

4.统计结果由教育局决定公布形式及公布时间。

 

 

 

本实施方案与其它正式文件、通知相冲突时,以正式文件或通知为准。

学校对异常情况、突发情况请及时向辅导站汇报,处理可参照中考考务要求。本实施规范为试行方案,若有不详尽或不合理之处请学校及时反馈。

 

 

余杭区教育局教研室

20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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