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放学秩序,落实学校学生放学的安全、有序,学校放学安排如下:
一、实行1、2年级(15:40)与3至6年级(16:30)错时放学。要求各班准时放学,无特殊情况延迟放学15分钟及以上的班级,予以四项竞赛安全项目酌情扣分处理。
二、放学时,班级学生排好队伍,两列纵队,第一位学生手持班牌。并由教师负责护送并维持班级放学秩序。班主任3天(含周三),配班教师2天;延长班教师、班主任、配班教师可互相协调,确保每班一位教师护送学生。
三、1至2年级学生由教师带领至指定接送地点后,由家长接送,3至6年级学生,从101班接送区开始由家长接送,自己回家的学生由教师带领至过马路。家长未来接的学生由教师带回学校(1至2年级带回教室,3至6年级带回到阶梯教室)等待家长来接。
四、教师要开展兴趣活动或个别辅导,需要学生留校需告知家长,并经家长同意方可留下学生。对留下学生自己回家的需护送过马路,确保学生安全回家。
五、为确保全班准时放学,放学时在班级整队时,安排值日生对教室进行整理,倒尽垃圾后,值日生排入放学队伍统一放学。放学时班级包干区不安排打扫(由学校保洁工打扫),值周生不安排放学后班级包干区检查。
六、班主任老师对班级学生进行放学安全教育,值周教师对班级学生放学进行检查、督促和记载,纳入班级四项竞赛评比。
余杭区双林中心小学
20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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