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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杭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统一拍摄工作证件照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9/26 1:27:23   阅读:795次  打印本页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我区教育系统将要制作新的工作证,区教育局统一为全区公办学校(单位、幼儿园)教职工统一拍摄证件照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单位、幼儿园)教职工(含民办学校事业身份人员)。

二、拍摄时间:20129底前,具体时间请与临平大华照相馆预约联系,并请各学校准备好拍摄人员名单报大华照相馆。联系电话:86240233,13968096033QQ417354448;地址:临平北大街196号。

三、拍摄地点:各学校(单位、幼儿园),请各学校安排好拍摄场地。

四、着装要求:照片背景为蓝色,请穿着与之色差较大的有领衬衣并系领带(自带或由照相馆提供),推荐白色或暖色系。请注意形象的整洁。

五、其它事项:

1、为保证该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尽量在本单位安排的时段内参加拍摄。如有某些同志因出差在外、不在岗等要及时补拍。请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做好相关联系和服务工作。

2、拍摄方法为数码摄影,电子文档以校为单位统一制作光盘后,由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和各校办公室永久保留数码资料。往后每年新进人员由各学校负责拍摄,并将电子照片交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3、拍摄费用每人15/人(包括8张一寸,4张二寸),由区教育局统一列支。各民办学校(幼儿园)事业身份人员统一到大华照相馆拍摄。

    联系人:施明萍,电话:89170012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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