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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余杭区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者:郭建女    发布时间:2016/11/2 8:58:55   阅读:2150次  打印本页

 

 

 

 

关于印发《余杭区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的通知

 

区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现将《余杭区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610月28    
余杭区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

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为做好我区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市有关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申报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申报条件

(一)教师资格要求

凡申报中专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自觉践行《中小学教育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

(三)学历、资历要求

1.中专教师系列

申报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报高级讲师者须在讲师岗位任职5年及以上;申报讲师者须在助理讲师岗位上任职4年及以上。任职时间计算到2016年底(下同)。

2.教育管理系列

申报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报副研究员者须在助理研究员岗位上任职5年及以上;申报助理研究员者须在研究实习员岗位上任职4年及以上。转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系列职称者,在学历上暂不作要求。

3.实验系列

申报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报高级实验师者须在实验师岗位上任职5年及以上;申报实验师者须在助理实验师岗位上任职4年及以上。转评中小学实验系列职称者,在学历上暂不作要求。

4.中小学(单位)、幼儿园教师系列

申报高级教师者,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45周岁以下(19711231日以后出生)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教科研人员申报高级教师者,须实际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1年及以上);申报一级教师者,须实际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1年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

    申报一级教师者,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国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提供备案表或验证报告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的国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者,须提供相应《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不同系列转任现岗位者,须在现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经考核合格,原任职务年限与现任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

    (四)普通话要求

    按原浙江省教委、省语委《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浙语1999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中专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在农村任教满20年,现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19651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教育管理、实验系列人员普通话要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要求

上述所列系列,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1231日以后出生)申报者,申报高级职称,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称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1231日以后出生)申报高级教师、高级实验师、教育管理副研究员、高级讲师职称者,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成绩;或参加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获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或2015年底前参加浙江省外语水平等级考试,获得三级及以上,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书。市教育局组织的晋升高级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三年内有效(例:2016年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至2018年)。

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免试条件见《余杭区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教〔2015125号)有关规定。

    (六)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职称者,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和说课与论文答辩。申报高级实验师、副研究员职称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申报一级教师、实验师、助理研究员、中专讲师职称者,只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和说课与论文答辩,并均取得C等及以上成绩三年内有效(例:2016年取得的C等及以上成绩有效期至2018年)。同级资格转评须参加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和说课与论文答辩。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要求

申报高一级职称者均须取得相应资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培训结业证书。学时要求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执行,即教师专业发展培训5年一周期,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年平均参加培训学时应为72学时,每年参加培训时间至少不低于24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并取得当年或前一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证书。

(九)论文要求

1.中专教师系列

申报高级讲师职称者,须提交代表本人教科研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成果4篇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的2篇论文应在合法公开刊物上发表或是获得本系统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三等奖及以上、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二等奖及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申报讲师职称者,须至少提交1篇任现职以来参编的教材、教参、教学文章或公开发表、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曾在本系统市级及以上范围交流、推广的教育教学论文。

2.教育管理系列

申报副研究员职称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2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地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有专著;申报助理研究员职称者,须提交2篇及以上任现职以来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或在合法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或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二等奖、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3.实验系列

申报高级实验师职称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2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地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有专著;申报实验师职称者,须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并至少提交1篇任现职以来在合法刊物上发表或获奖,或经高级教师评审认定符合申报实验师论文要求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课件、案例。

4.中小学(单位)、幼儿园教师系列

(1)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者,须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并至少提交1篇任现职以来在合法刊物上发表或获奖的论文。所申报的教育教学论文课件、案例,内容必须与所教学科对口

获奖论文:城镇教师要求获学会论文本区一等奖、本市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农村教师要求获学会论文本区三等奖及以上;专题论文(含教科研论文)须获区级合格以上。

发表论文:必须在合法的区级以上公开刊物(增刊、专刊等除外,下同)上发表,发表的文章一律需专家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详见关于2016年度报送鉴定中级职务论文的通知)。

(2)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者,须提交代表本人教科研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成果4篇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的2篇论文(含科研报告、著作、案例、课件等)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行政领导、中层干部可有1篇关于教育教学管理方面论文,班主任可有1篇德育方面的论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论文应在合法的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一等奖、地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对现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只需提供3篇论文,其中1篇为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论文,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

晋升高级职称的论文送审要求详见《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鉴定论文报送工作的通知》(杭教办人〔201656号)4篇论文中有2篇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论文需要经专家鉴定对现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论文原则上需鉴定。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对不符合送审资格的论文,即使通过论文鉴定,也将取消其评审资格。论文鉴定结论5年内且任现职期内有效(例:2016年论文鉴定结论有效期至2020年)。

(3)同级转评者,原为教师(例:高校教师转中专教师、中专教师转中学教师等)论文不作要求;不同系列转评的,论文要求同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九)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

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中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及以上;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职称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及以上。中学、中专教师申报中级职称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2.5年及以上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职称,须担任班主任工作4年及以上学体、音、美、劳技、计算机教师申报高级职称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2.5年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及以上,另需常年组织、辅导学生体、音、美、科技等课外活动,并达到比照班主任工作的相应年限(下同)。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获得者,原中级职称系初定的,现申报高级职称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体、音、美、劳技、计算机教师,原中级职称系初定的,现申报高级职称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2.5年及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原中级职称系初定的,现申报高级职称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及以上。除体、音、美、劳技、计算机教师外,其他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须有任现职以来1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年限。班主任龄计算到20167月底。

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工作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担任4个班及以上的年级组长、8个班及以上的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专职团干部,担任全校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和全校住校生生活指导教师的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担任副班主任的,二年可折算1年班主任工作年限。担任教研组长的三年可折算1年班主任工作年限。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班主任工作年限原则上不作要求。

(十)工作量要求

申报高一级职称者,任现职以来须一直课堂教学且满工作量,教育教学效果好。申报高级教师者,须有指导和培养新教师的能力,并取得较好效果。中层以上干部须兼课,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是:中层干部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领导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且近3年累计兼课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兼课。兼任其他工作的教师,工作量不得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十一)课堂教学要求

各校要组织人员对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者进行听课,并根据听课情况,结合平时课堂教学效果,客观、公正地填写好《课堂教学评估量表》,对课堂教学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比例分别为:20%、30%、30%、10%、10%;教育教学业绩达不到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的不得评为“优秀”或“良好”级。

(十二)有关支教要求

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在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和薄弱学校全职支教1年的经历。民办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支教不作要求。

(十三)职教专业课教师申报要求

具有技术创新和发明、获得专利、具有在企业挂职研修经历,以及在杭州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此外,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2个月,作为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的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在职称评审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

(十)普高教师参与课程改革和职高教师参与社会培训要求

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开设选修课程情况,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包括为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训)情况列入高中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普通高中教师参与选修课程开发成果,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的研究及成果列入高中教师科研工作考核范围。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工作量的选修课程开发开设任务。

(十五)关于成人教育教师职称评审

在成人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将成人学校教师参与成人教学和科研的工作分别列入教学与科研考核范围。成人学校中的教育管理人员,可参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称。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扫盲工作,对参加扫盲工作的教师,其扫盲工作可计入教学工作量

(十六) 关于校外教育教师职称评审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6129号),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评审,从事校外教育研究、师资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系列评审。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师的职称评审要结合其工作特点进行,其组织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可折算教学工作量,担任社团负责人和专职辅导员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由主管部门确认的宫际援助和流动少年宫活动可视作支教经历。

(十七)相关证书的时间要求

根据教育系统特点及职称评审要求,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底,论文(课题、成果)等获奖时间、发表时间均截止到当年的2月底。

(十八)其他情况

对于教育教学水平确实较高,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在学历、资历、考核证书、班主任龄、论文等方面尚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也可予以送审资格。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申报一级教师,对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和论文等不作硬性要求。

二、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德为先导向各校要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首要条件,认真抓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并将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职称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当年未参加考核或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有悖师德师风者(如:参与赌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课等),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能推荐晋升职称;对考核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晋升;对教书育人业绩突出、师德高尚的中青年名优教师要及时予以晋升。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各校要对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的“德、能、勤、绩”(尤其是师德素养及教育教学实绩)作出全面评价,并务必将综合评价的结果在《申报资格审核花名册》中记录,在《评审表》中反映。为进一步规范聘任办法,维护教师和学校的双方权益,凡未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约书》或《余杭区学校(单位)教职工岗位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二)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充分体现教师的职业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注重日常教育教学方法和艺术,引导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工作能力和教书育人实绩;加强对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继续向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积极为长期在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任教教师的晋升职称创造条件。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者,可在教科研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成绩上适当倾斜。对出色完成支教和教师交流工作以及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乡村教师参评参照《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杭政办函〔2016103号),进一步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管理。申报推荐要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严格按照岗位信息公布、个人申报竞聘、学校考核推荐的程序进行。考核推荐要坚持竞聘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运用业绩考核、民主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教师和单位在填写评审材料时必须字迹清楚,材料翔实、客观、完整。学校考核小组要对今年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由校长签名。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前,必须按照《关于余杭区教育局在职称评审中推行公示制的意见》要求,将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在本学校(单位)校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7天(应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号码)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方可上报。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单位)必须在《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确认表》中注明“符合      教师职称申报条件,同意申报”。同时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对在申报及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并查实的申报对象,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从评审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评审。同时视情况对所在单位、有关教师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其他系列也将于2017年起,对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全面实施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材料说明

1.申报、高级职称的有关表格,11可到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gov.cn/的公告公示栏下载。职评用的表格请务必用今年的新表。

2.镇(街道)学校的职评材料必须由中心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各种材料的上报和领取务请按附件22016年职评工作时间安排表》上的时间执行,不再另发通知。各学校(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要同时报送申报晋升职称人员纸质名册和名册的电子文档,纸质名册用A3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委托评审的必须填写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印制的《送评报告单(委托书)》。

(二)中级网上申报

从2013年起,余杭区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含实验、教育管理)初级、中级职称的人员,要通过杭州市职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ppt://hzzcpd.train.gov.cn/),打印带水印的《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在填写所有材料时注意单位名称要用全称(以公章为准)。

)本通知未尽事宜仍按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各职级报送材料一览表

2.2016年职评工作时间安排表

3.2016年高级、中级职称申报可上报指标说明

 

     

 

 

 

 

附件1:           

各职级报送材料一览表

       分类

上报数量

 

种类

中专

中学

教管

实验

小学

教管

实验

      

 

 

 

1.申报资格评审表

2

2

2

2

2

2

2

2

2

高级职称评审表可在余杭教育网下载

 

2.现任资格评审表

1

1

1

1

1

1

1

1

1

原表

 

3.推荐评审综合表

2

 

2

 

2

2

2

 

 

A3纸正反复印

 

4.论文专家鉴定意见

2×2

 

2×2

 

2×2

2×2

2×2

 

 

指在2份评审表上各粘贴2份专家鉴定意见表,订在《评审表》最后页,含原件1

 

5.教师资格证书

1

1

1

1

 

 

1

 

 

5-22各类证书排列的顺序,把验证后的证书复印件装订成一本

 

6.最高学历证书

1

1

1

1

1

1

1

1

1

 

7.现有职称证书

1

1

1

1

1

1

1

1

1

 

8.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

1

1

1

1

1

1

1

1

1

 

9.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取得)

1

1

1

1

1

1

1

1

1

 

10.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1

1

1

1

1

1

1

1

1

 

11.普通话水平证书

1

1

1

1

1

1

1

1

1

 

12.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免试审核表

1

1

1

1

1

1

1

1

1

 

1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

1

1

1

1

1

1

1

1

1

 

14.说课、论文答辩证书

1

 

1

 

1

1

1

 

 

 

15.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免试审核表

1

 

1

 

1

1

1

 

 

 

16.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1

1

1

1

1

1

1

1

1

 

17.教师支教考核鉴定表

 

 

1

 

 

1

 

 

 

18.教科研人员实际从事教学工作考核登记表

 

 

1

1

 

 

1

 

 

 

19.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聘约书)

1

1

1

1

1

1

1

1

1

 

20.工资变化审批表

1

1

1

1

1

1

1

1

1

 

21.任现职以来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1

1

1

1

1

1

1

1

1

 

2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民办教师提供)

1

1

1

1

1

1

1

1

1

 

23.送审论文原著

2

1

2

1

2

2

2

2

1

若用发表论文送审的,要将送审论文附于原著后,若是获奖论文送审的,获奖证书复印件附于送审论文前。主要论文(不超过6篇)装订成一本

 

24.其它论文、论著

 

 

 

 

 

 

 

 

 

 

25.年度考核登记表

考核记载卡

按任现职实际年份上报

按登记表、记载卡(记载卡上各级签名要齐全)、申报材料确认表、课堂教学评价表公需科目合格证顺序装订成一本

 

26.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

1

1

1

1

1

1

1

1

 

27.申报材料确认表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8.课堂教学评估量表

1

1

1

1

 

 

1

 

 

29.公需科目合格证复印件

1

1

1

1

1

1

1

1

1

 

30.获奖论文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

 

 

 

 

 

 

 

 

 

按验证后的论文获奖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顺序单独订成一本。

 

31.存档证明(民办学校提供)

1

1

1

1

1

1

1

1

1

 

 

32.网上申报确认表

 

1

 

1

1

1

 

 

 

 

 

33破格表

学历不符,要求晋升高一级职务的人员

一式2份。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单独上交。不放在个人档案袋内

 

 

说明:1.4栏(2×2)指在2份评审表上各粘贴2份专家鉴定意见表。

      2.高级职称的电子照片评审通过后再交。

 

附件2

2016年职评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1

11月上旬

召开全区职评工作会议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11月8日前

上报晋升高级职称评审材料

 

 

3

11月15日前

召开中评委会议,推荐高级教师、高级实验师、副研究员

 

 

4

11月21-22

上报晋升中专教师、中学教师(含实验、教育管理)中级职称评审材料

 

 

5

11月24-25

上报晋升小学(幼儿园)中级职称评审材料

 

 

6

12月上旬

召开中评委会议,评审中专教师、中学教师(含实验、教育管理)中级职称

 

 

7

12月中旬

召开中评委会议,评审小学(幼儿园)中级职称

 

 

8

12月下旬

审定初级职称认定材料

 

 

9

12月底

召开职称工作总结会议

 

 

 

 

 

 

 

注:凡与职评有关的表格、资料、材料等需要上交或下发的,镇(街道)学校由中心学校统

     一上交或下发。请各校(单位)按以上要求上报或领取材料(资料)。

 

 

 

 

 

 

 

 

 

 

附件3

2016高级、中级职称申报可上报指标说明

 

     现对本年度高级、中级职称申报工作中,各单位可上报指标作如下说明:

1.推荐人数,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余教〔2014〕141号)执行

    2.经组织选派支援余杭西部山区学校的名优教师,在援藏、援疆、援贵等援教期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可不占指标。

特此说明。

 

 

 

 



上一篇文章:关于推荐申报2015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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