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信箱 联系我们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文章内容

关于2013年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4/12 11:42:12   阅读:855次  打印本页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通知单
通知标题: 关于2013年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考核的通知
   
通知内容: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文件要求,2013年将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科目

2013年我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课程为《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

二、培训对象

1.2012年已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但未参加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的教师;

2.今年参加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含首次确认)的教师;

3.今年参加其它系列(如会计、校医、图书管理等系列)新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考试合格后统一颁发证书,作为参加职称评审和新聘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培训方式

培训由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以自学为主,集中授课为辅的方式开展。培训、考试地点及人员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1.请各学校(单位)接到通知后,以校为单位,在422-24日到教师培训服务中心(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上交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培训、考核报名表》,并将电子稿以Excel格式发送到jxxxfwzx109@126.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培训、考核报名表”,附件文件名为“学校编号(省平台帐号后4位数)+学校名称(简称)+2013公需科目报名”

3. 每人上交教材和培训考核费用60元,费用在各校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报销。

此项工作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区教育育组织人事科 89178107

区教师进修学校 89272011  86165583

 

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余杭区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412

 




上一篇文章:杭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方法下一篇文章:关于评选余杭区第十四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的通知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