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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区第十一批学科带头人的公示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5/27 7:56:37   阅读:2836次  打印本页

经教师自主申报,学校考核,同意推荐沈伟燕和张晴两位教师参加余杭区第十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公示期524日至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客观公正地向学校考核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8613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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