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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依普办关于开展2012年法治微影评大赛和法治微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2/4 8:28:02   阅读:3410次  打印本页
 

转发区依普办关于开展2012

法治微影评大赛和法治微摄影大赛的通知

区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今年是八二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12周年。为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余杭建设和法治事件的关注及参与热情,区依普办研究决定开展“法眼观寒战”法治微影评大赛和“法眼看余杭”法治微摄影大赛。按照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有关活动通知转发至各校(单位),并提两点要求:

1、本次“法眼观寒战”法治微影评大赛和“法眼看余杭”法治微摄影大赛是今年余杭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学校(单位)积极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2、请各学校(单位)及时整合活动进展情况,各参赛人员在发布微博内容的同时通过余杭教育网内部交流一并上报至局办公室顾丽晓处,联系电话:86139971

 

区依普办活动内容:

一、“法眼观寒战”法治微影评大赛

(一)征集时间

1120-12月10

(二)主评电影

《寒战》

(三)参与方式

关注区依普办新浪官方微博(@余杭区依普办)成为其粉丝,编辑 #法眼观寒战#  + 微博内容 + @余杭区依普办进行发布,即可参与本次活动。

(四)内容要求

1、从法治的视角对影片《寒战》进行点评,微博内容需符合本次活动主旨,突出原创,充分展示参赛者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思维能力。

2、微博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发表或链接任何带有侮辱诽谤、色情、暴力或其他不良内容。

3、作品发生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项设置

12月中旬由区依普办组织专业评委对参赛微博进行评选,大赛设特等奖1名,奖金1000元;优胜奖5名,每名奖金300元;参与奖20名,随机抽取,每名奖金100元。

二、“法眼看余杭”法治微摄影大赛

(一)征集时间

1120-12月10

(二)活动主题

参赛作品需展现余杭法治建设工作和余杭法治文化底蕴,可以是反映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维权、遵纪守法、法治精神等主题,也可以是表现余杭市民日常生活中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精彩瞬间。

(三)参与方式

关注区依普办新浪官方微博(@余杭区依普办)成为其粉丝,编辑 #法眼看余杭# +作品描述(含主题)+ @余杭区依普办,即可参与比赛。提交作品后于24小时内将作品原稿发送至yhqypb@163.com

12月上旬,区依普办将组织摄影协会部分会员及热心市民前往山沟沟法治景区开展“法眼看余杭”摄影采风活动

(四)内容要求

1、作品须为数码格式的JPEG文件,每个微博帐号最多提交4个参赛作品。

2、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大赛主题。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最多6张,组照可经过软件适当排版)。允许参赛者对照片的影调、色彩进行稍许调整及进行构图剪裁,但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3、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

4、参赛作品在投稿时须附带一个适当的标题和一个与图片相关的博文或微故事,题目和故事内容以及文字总字数不超过140个汉字。

5、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6、参赛作品须是未在其它省、市、区级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

7、比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享有免费使用权,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五)奖项设置

区依普办组织专业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1名,现金1000元;二等奖2名,现金600元;三等奖3名,现金300元;优秀奖5名,现金200元或等值奖品;最受欢迎微作品奖3名(根据转发次数与有效评论数评出),现金500元。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2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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