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信箱 联系我们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文章内容

关于推荐、评选2012年度市、区教育系统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7 15:26:29   阅读:3201次  打印本页

于推荐、评选2012年度市、区教育系统

团员、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团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激励广大青年教工团员建功立业,鼓励学生团员全面发展,使其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区教育局团工委决定继续开展2012年度市、区教育系统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直属学校。

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团员条件

1.热爱祖国、敬重父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2.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3.学习努力、勤奋,各门功课(含体育、艺术、劳技及综合实践活动等)成绩良好以上;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劳技、艺术等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包括在各种竞赛中获奖);在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都有较好的发展。

4.有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心理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劳动。在志愿者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珍惜劳动成果、爱护公共财物、讲究社会公德,勤劳简朴;职业学校学生在实习劳动中,得到实习单位好评或被评为优秀实习生。

6.模范执行团的决议,自觉遵守团的纪律,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优秀教工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体现团员的先进性,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色。

3.工作上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出较突出贡献。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委以上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团支部工作的主动性强,基础工作扎实,活动有创新;具有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良好风气;能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2.团支部工作能和班级工作有机结合,配合班委积极开展班集体建设,在团内、校内发挥集体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名额分配

本次共推荐市教育系统优秀团员29名,市教育系统先进团支部4个,评选区教育系统优秀团员187名,区教育系统先进团支部4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市级名额必须在区级的基础上产生。

请各直属学校20132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团工委(一式一份)。联系人:盛靓,联系电话:86225642

望各直属学校团组织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公正、公开地做好宣传、考核、评选工作。

  

附件:12012年度杭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名额分配表

22012年度余杭区教育系统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名额分配表

3. 2012年度杭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团员推荐表

42012年度杭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团支部推荐表

5. 2012年度余杭区教育系统优秀团员推荐表

62012年度余杭区教育系统先进团支部推荐表

 

共青团余杭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317



上一篇文章:关于推荐、评选2012年度市、区教育系统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的通知下一篇文章:公示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