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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3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洪良    发布时间:2014/6/19 8:34:16   阅读:2717次  打印本页

 

 

余教〔201498

 

 

关于做好2013学年第二学期结束

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区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2013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本学期结束工作、暑假安排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在校时间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教师于7月5日至7月9日进行师德专项教育活动,7月10日起放假。

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于8月25日报到,8月26日至30日进行师德教育集中学习。学生于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起正式上课,至2015年2月11日结束,2月12日起放寒假。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5年3月7日学生报到注册,3月8日正式上课。

电大余杭分校学生放假和开学时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教育与管理

(一)组织好期末复习和期末考试。各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的组织安排,学生的学业和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总结、评比等工作。全区中小学的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及要求由我局教研室负责通知落实,其他学校的期末考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学校安排。

(二)开展学生休业教育。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公民意识、公共道德与法制安全教育, 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远离“黄、赌、毒”;教育学生注意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及外出活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将学生暑期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并及时收齐回执。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初、高中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和职高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三)保证学生假期休息时间。各校要认真执行好《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严禁中小学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78号)的明确规定,除经教育局批准,可组织高中毕业班学生集中进行不超过两周的文化课补习外,各学校暑假期间不得组织任何其他年级中小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切实贯彻好《关于进一步明确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理意见的通知》(余教〔2013〕18号),严禁在职教师利用暑假从事有偿家教和到校外民办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四)妥善安排学生暑期教育活动。假期中学校可合理安排累计不超过5天(每次不超过1天)的学生回校日活动,用于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假期作业检查点评等。各校要认真组织学生收看余杭电视台“空中精品课堂”节目,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的节日”、学校道德讲堂等主题教育活动,重点组织好第十届“品味书香、诵读经典”读书征文活动和首届中华经典吟诵大赛。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和社区联系,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社区志愿者服务、“第二课堂”、“阳光体育”等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控烟禁烟、垃圾分类等宣传普及活动,要教育和引导好学生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做到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学校一般不组织离开杭州市区的学生夏令营等集体活动。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学生专业实习的安全教育,并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

三、教师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做好教职工考核与师德培训工作。各校要根据我局有关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各类先进推荐等工作。要按照《余杭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三年巩固行动计划2013学年实施方案》(余师教办〔2013〕4号)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设计师德教育载体,认真落实相关师德建设举措,确保师德教育成效。学校可利用暑假,组织教师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

(二)认真组织教师暑期业务培训。各校要按照上级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干部、教师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进修等活动(具体由我局相关科室、教研室和教师进修学校负责通知)。

(三)严格执行学校领导干部、教职工外出报批制度。凡学校领导干部暑期外出培训考察、学校组织教职工外出考察,要严格执行学校领导干部外出及学校组织教职工外出请假制度有关规定,书面报我局批准后方可成行。

四、其他常规性工作

(一)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责任的各项措施,放假前各校要校内治安、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定要立即排除。要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要求,落实防汛、抗台的各项措施,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二)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假期各校要落实好值班人员,加强校园值班工作。要落实专门人员,每天登陆区教育局公文流转平台,及时查收文件和有关通知。暑假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校假期值班人员安排表及学校值班电话于本学期结束前上报我局办公室,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校及辖区内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同时上交各镇(街道)中心学校。

(三)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校要利用假期搞好校园、校舍的整修、绿化养护管理和校园安全设施、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以及添置工作。要做好学校食堂卫生工作和饮水设备的消毒工作。有工程在建和维修项目的学校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要把好工程进度关,确保按计划时间投入使用。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辖区内学校布点工作,要杜绝新的非法托幼园所产生。要继续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及时公示新学期收费标准,严格按规定规范收费。

(四)做好学校总结和新学期思路谋划工作。各校要结合2014-2016学年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工作,认真总结一学年来的办学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各校总结于7月15日前上交,计划于9月10日前上交。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校及辖区内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同时上交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汇报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打算。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4年6月13日

 

 

 

 

 

 

 

 

 

 

 

 

 

 

 

 

 

 

 

抄送:区政府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杭新华书店,许玲娣同志。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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